张起淮发聊天记录_张起淮哪里人
作者:hacker | 分类:网站入侵 | 浏览:129 | 日期:2022年07月21日文章目录:
马蓉聊天记录,网友转发,是否违法?
未经他人许可,公开他人聊天记录,如果聊天内容涉及到他人的隐私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在法律层面来讲就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和名誉权。具体案情还要具体来分析:
首先,就王宝强这件离婚案来讲,马蓉出轨的聊天记录可以说是起诉离婚案的有效证据,如果这个聊天内容不违法,不违背道德,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那么可以说是马蓉正当的个人隐私,关于我国相关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一般是指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如果公民在聊天记录中存在违法犯罪,违背道德,损害他人的利益的内容,是不应该受法律保护的,也就是说这种情况被公开聊天记录是不存在名誉侵权的。
其次,马蓉出轨的聊天记录的来源很重要,既然是隐私被公开,那么这个隐私是被谁挖掘的,是何人通过何种方式得来的,这个很重要。1,如果是马蓉自己不小心泄漏了自己的聊天记录,被他人掌握了,在他人看来这个聊天内容又侵害了自己的利益,有必要公诸于众,那么就不存在侵犯个人隐私权和名誉权,这属于一种揭发行为。2,如果是他人通过非法手段,恐吓威胁等手段获取的这个聊天记录,那么就是很明显的侵犯个人隐私权和名誉权。
最后,不能一概而论的将隐私与丑事等同来看待。隐私应该是合法的不违背道德的不侵害他人权益的,因此隐私并非丑事,隐私受法律保护的前提就是必须合法。如果马蓉出轨的证据确凿成为事实,那么马蓉已经违反了《婚姻法》第4条规定:“夫妻应当相互忠实”,这也是违背道德,更加是侵害了王宝强作为一个丈夫的权益。这种隐私是很明显不合法的,是不应该受法律保护的,也不存在名誉侵权。
综上所述,如果马蓉出轨的聊天记录属实,涉嫌违法,违背道德,侵害他人利益,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因此网友转发马蓉聊天记录不会构成违法,也不存在侵害他人名誉权。
张起淮律师水平怎么样?
很厉害的,水平很高。
李天一案件二审辩护律师就是张起淮。
可以参考他的以下简介:
张起淮,
法学硕士,
空军后勤学院客座法学教授、
南华大学客座法学教授、
中国政法大学航空与空间法研究中心研究员、
中国法学会会员、
北京法学会航空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
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仲裁员、
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廊坊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英国皇家仲裁员协会御准仲裁员、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调解员、
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中国分会理事、
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律师团律师、
国际仲裁委员会网上争议解决中心专家、
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全国妇联法律帮助中心专家、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
中国航空法律服务中心首席专家、
北京电视台评论员、
法制网法律顾问、
法制与经济杂志特邀评论员、
中国十大风云律师、
航空案第一律师、
蓝鹏律师事务所主任。
马蓉正式起诉王宝强律师,她是被王宝强泼脏水了吗?
出轨当场被抓,还拍了照片,这算脏水吗?是实证呀。
起诉的只是律师,跟王宝强关系不大的。
首先,马蓉出轨王宝强经纪人宋喆,给王宝强戴绿帽子是事实。
而且还被当场抓包,这是她怎么样都无法洗白的事实。
想想王宝强被自己身边一个是最疼爱的人,一个是最相信的人所出卖,当时那种感觉。
虽然王宝强可能因为忙,陪伴家里人的时间不是那么的多。
对家里的人关心也不是那么的多。
但是,他对自己的老婆,自己的孩子确实是很疼爱的。
有机会也不会遮掩自己爱她们的事实。
其次,全网都在转发马蓉出轨时候的照片,确实是对当事人来说,是不尊重的行为。
也是对马蓉的一种人格的侮辱。
影响的是对方的名誉权,毕竟那好像是一张被当场抓住的裸照吧。
但是,由此可想当时的宝宝有多生气。
不只是脸绿的事情吧,谁都不想这样发生这样的事情,谁都接受不了。
还有,就算是律师网络的压力去指责马蓉,律师说的确实也是事实,这代表的是一种社会风气。
如果这样还能分到巨额财产,那是不是接下来会有很多马蓉骗钱骗感情,甚至站在道德的边缘,觉得自己对婚姻的背叛很高尚?
其实,出轨也是对另一半的一种侮辱。
如果你跟对方没感情了,或者过不下去了,完全可以用最好的方式去低调处理,和平地离婚。用这种手段去伤害对方,甚至企图骗走自己对方的财产。这性质真的不一样。
所以针对马蓉的这次起诉,并没有博来同情,反而遭到了很多网友的炮轰。
希望马蓉低调一点,自己以后的孩子始终会长大。
知道一切真相后,该怎么去面对自己的母亲,还能不能抬起头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