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案件多久会查当事人帐户_经济案件什么时候冻结账户
作者:hacker | 分类:密码破解 | 浏览:105 | 日期:2022年07月13日文章目录:
经济案件调查需要多长时间
【法律分析】
普通程序案件审理期限是六个月,但如果案情复杂的话,主审法官可以申请延长,从立案之日起计算。一般而言,经济违法犯罪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公安机关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调查公民的银行账户?
公安机关在被查人涉案时,经上级批准经济案件多久会查当事人帐户的情况下可以调查公民的银行账户,检察院、法院也可在立案或者案情需要的情况调查公民银行账户。
《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八条在立案审查中,发现案件事实或者线索不明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依照有关规定采取询问、查询、勘验、鉴定和调取证据材料等不限制被调查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
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明确经济案件多久会查当事人帐户了立案审查期间,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采取的调查措施为:询问、查询、勘验、鉴定和调取证据材料等不限制被调查对象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措施。
按规定,银行不受理个人查询存款,只有县级上的公、检、法、国安、监狱、监察、税务、海关、物价等部门和军队师级以上单位的保卫部门才有权力到银行查询个人存款的状况。
(1)人民法院有权查询、冻结、扣划个人储蓄存款。
(2)人民检察院有权查询、冻结个人储蓄存款。
(3)公安机关有权查询、冻结个人储蓄存款。
(4)国家安全部门有权查询、冻结个人储蓄存款。
(5)军队保卫部门和监狱有权查询、冻结个人存款。
(6)走私犯罪侦查机关有权查询、冻结个人存款。
经济案件会查亲属的帐户吗
如果当事人直系亲属的账户与经济纠纷案存在法律规定的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进行冻结处理。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法院强制执行对方已经把钱打在法院帐上要多久才会通知当事人
强制执行款已经转到法院账上,执行款到账次日,财务部门应当将到账情况告知执行机构,执行机构应当在五日内将收款时间和数额等有关情况告知案件当事人。
法律分析
执行款到账后,执行法院应当在一个月内核算执行费用和执行款,并及时通知申请执行人办理取款手续。需要延期划付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书面说明原因并报主管院领导审查批准。法院实施强制执行到拿到赔偿款需要多长时间是不确定的,这主要要看被执行人的经济情况:1、如果被执行人在接到法院的执行通知后能自觉履行,或法院能直接查询到被执行人的存款的,则很快就能拿到赔偿款。2、如果被执行人不主动履行,而且只有现金外的财产可以执行的,则法院可能要通过评估、拍卖程序来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则申请人拿到赔偿款的时间会较长。3、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的,则法院可中止执行,等有履行能力后再恢复执行。在这种情况下,赔偿款是否能拿到、什么时候能拿到就不确定了。在法院执行中,执行款已经到法院账户后,申请人就可以到法院要求取款,手续办完就可以取得执行款的。申请人申请领取执行款前,应该事先和承办法官取得联系,由承办法官办理好执行款领取申批手续,之后,申请人就可以持自己的身份证直接到法院财务部门领取执行款。执行款发放审批表中应当注明执行案件案号、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交款人姓名或名称、交款金额、交款时间、交款方式、收款人姓名或名称、收款人账号、发款金额和方式等情况。应当附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应当附所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函及律师执照复印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百一十条 参与分配执行中,执行所得价款扣除执行费用,并清偿应当优先受偿的债权后,对于普通债权,原则上按照其占全部申请参与分配债权数额的比例受偿。清偿后的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