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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找人要钱拉横幅侵犯名誉权吗的词条

作者:hacker | 分类:doss攻防 | 浏览:91 | 日期:2022年11月14日

有人欠钱不还我打条幅去他单位违法吗?

属于违法行为。遇到这种情况可以起诉,如果找不到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公告送达缺席判决,取得胜诉判决后可以向法院提供对方财产线索,如对方名下的车辆、房屋或存款等,申请强制执行,冻结拍卖上述财产,用来偿还债务。

法律分析

维权应当理性,应当合理合法,拉横幅这种行为不可取。公安机关一般也是批评教育,严重的也是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民有集会的自由,但通过聚众、拉横幅等方式,到公众场合讨债,极易引发双方语言或肢体上的冲突,从而使参与者构成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等。因此,向债务人索还欠债,正确的方式还是走法律途径,采取聚众、堵门等办法存在行为过激的嫌疑。行为人扰乱社会秩序的手段有聚众冲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所在地,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门前、院内大肆喧嚣吵闹,封锁大门、通道,阻止工作人员进入,围攻、辱骂、殴打工作人员,毁坏财物、设备,强占工作、营业、生产等场所,强行切断电源、水源等。行为人在实施本罪中,殴打工作人员,毁损公私财物构成犯罪的,应实行数罪并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在欠账的单位门前拉白条幅,是否违法,违反哪方面法律,真判下来情节是否严重。

严格说,侵犯了对方的名誉权,如果对方欠债可通过合法方式要求偿还。我国法律规定,一般经济纠纷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其他诉讼费用,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双方应负担的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法人的名誉往往对其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发生重大的影响,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以书面、口头等行使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

关于写讨债标语是否侵犯名誉权?

写标语不侵犯他的名誉权,因为你说的是事实。但楼道不是你私人的地盘,你不能在楼道写标语,不然业主可以让你清理干净,你在业主的共有空间刷标语,业主也可以报警。合法的方式是你穿一件印标语的外衣,或者拿着写标语的牌子到他家楼下或者单位门口讨债。影响旁人的正常工作休息,或者侵犯他人的财产权的做法都不可取,会引起公愤。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拉横幅讨要工资违法吗?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违反了《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的规定,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予补发。

属于劳动争议,可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予以解决。

拉横幅讨要工资,涉嫌妨碍社会治安,或将被追究法律责任,得不偿失。

有法院判决书拉横幅讨债违法吗?

涉嫌违法,拉横幅有可能会影响到别人正常的生活和办公秩序。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扩展资料

案例:

2017年9月,业主杜某与某公司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购买了该公司开发的某小区商品房一套。购房后,杜某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与开发商交涉未得到满意答复,于是在房屋外墙处悬挂了带有“黑心开发商”字样的横幅。开发商与杜某多次协商撤掉横幅,甚至拨打110报警,但杜某坚持不撤横幅。

为此,开发商一纸诉状将杜某告上法庭,要求判决杜某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在媒体上刊登公告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开发商各项经济损失30万元。

杜某认为,开发商对于房屋存在的严重质量问题敷衍推诿,不积极解决,自己在家中悬挂横幅是对客观事实的描述,没有干涉到任何人,现在开发商将其起诉到法院更没有解决问题的诚意。经过几轮调解,双方各执一词,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法院审理后认为,业主购买房屋后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应通过合法、正常渠道解决。杜某在房屋外墙处以私拉“黑心开发商”字样的条幅方式维权,让进入小区的公众知晓,确实给开发商的经营及名誉造成影响,维权方式超过必要限度,认定构成名誉权侵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杜某主张悬挂条幅行为是对客观事实的描述,没有充分证据证实,但考虑到截至诉讼时杜某已经撤走条幅,行为影响范围小、时间短、情节轻微,而且杜某购买的商品房确有质量问题,开发商对于购房者的诉求未积极应对,存在一定责任等因素,最终判定杜某赔礼道歉并赔偿开发商1000元。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业主赌气私拉横幅判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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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 游客 2022-11-14 · 回复该评论
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等。因此,向债务人索还欠债,正确的方式还是走法律途径,采取聚众、堵门等办法存在行为过激的嫌疑。行为人扰乱社会秩序的手段有聚众冲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所在地,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门前、院内大肆喧嚣吵闹,封锁大门、通道,阻止工作人员进入,围攻、辱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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