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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人来捐卵建一个这样网站_哪里可以捐卵求联系方式

作者:hacker | 分类:网络黑客 | 浏览:96 | 日期:2022年0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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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捐卵赚得高额回报,最后怎样?

几年前,武汉市洪山区政府组织辖区十多个部门的执法人员,在武昌某别墅区内取缔并捣毁了一家“卵子黑市”。

一、

22岁的林琦是武汉某重点高校的学生,不仅学业优秀,而且身高一米六八,如瀑秀发,五官精致,气质优雅,很多男生都追求过她,她却无心接受任何一个男生。因为从大一那年,妈妈就患了乳腺癌,今年又刚刚做了肿瘤切除手术,家里欠了一堆债。她好不容易熬到毕业了,现在唯一的想法就是:赶紧找个好工作挣钱,替爸妈还债。

6月底的一天下午,即将毕业的她参加完招聘会回校时,迎面走来一个秃顶的中年男子,竟然直勾勾地盯着她,一直目送她走进宿舍。三天后,学校一位老师热情地将林琦叫到办公室,问她找到工作没有,说他们MBA进修班有一位名叫肖恩桥的学员,愿意接收她到自己的公司工作。林琦高兴地问对方是什么单位,老师笑了笑说:“一家电子公司,规模不大,但效益很不错,要不你明天亲自去看看?他们一般只招研究生,你可要珍惜这个机会哦!”第二天,林琦如约赶到电子公司,没想到被接待的规格还真高,自称是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的钟月萍问了几个问题后,就决定录用她,说初始月薪可达4000元,一年后可以拿到8000元以上。林琦又惊又喜,提出想到公司内看看。

钟月萍满口答应,亲自领她到各个办公室和车间参观,还拉着她的手,特别亲切,这让林琦受宠若惊。在办公楼里,林琦无意中朝走道的墙上瞄了一眼,不禁目瞪口呆:公司领导层的照片一字排开,那个董事长,就是路遇的好色秃顶男肖恩桥!这不就是老师所说看上自己的学员吗?林琦觉得此事蹊跷,就对钟月萍说:“对不起,我现在不想签约了!”说完转身就走。钟月萍连忙将她拉到一旁,为难地说:“林同学,实话说吧,我就是肖董的妻子,我们之所以招你进来,是想请你给我们帮一个忙……”随后,她将林琦请进办公室,向她抖出一个“秘密”——钟月萍和肖恩桥结婚8年,其间,钟月萍生过两胎但先后夭折,到医院一查才发现是染色体异常。8年来,他们找了许多方法求卵,甚至找到捐卵中介,但学历大多较低、身份参差不齐,他们一个也没看中。

肖恩桥一年前进修MBA时,看到那些漂亮的女大学生后,就一直在留意合适的对象。那天,肖恩桥在校园里巧遇林琦后,她的身高、五官、皮肤、气质都是他心目中的理想捐卵对象,万分激动之余,直勾勾地看了她好半天……后来通过她所住的宿舍,明确她的身份后,肖恩桥便以提供工作为名委托老师与林琦联系。

夫妻俩原先设想的是,先给她一份工作取得她的好感,等双方熟悉起来后,再开口请她捐卵。没想到,他们的过分热情引起了林琦的反感……林琦听了,才知道这份好工作的背后,还有如此特别的使命!她尴尬地说:“钟姐,你们夫妻的遭遇我也很同情,可我连婚都没结,这么吓人的事我可接受不了!”钟月萍央求道:“这样吧小妹妹,我看你是对捐卵这件事不了解,它就像献血、捐精一样,捐卵对身体没有任何影响的。

如果你不相信我们私人之间交易,咱们也可以通过中介公司,由第三方来帮我们完成所有的捐卵过程。如果你愿意,我们将给你10万元酬金,当然,公司的这份工作,如果你喜欢,也随时恭候着你……”毕竟是一份好工作,外加可以替家里还债,林琦表示了解情况后再作定夺。当晚,林琦回到宿舍,思来想去,巨大的诱惑使她最终决定一探究竟。她在网上点看了大量代孕网,没发现捐卵对身体有什么不好的案例。

她按钟月萍提供的号码,给代孕网的负责人吴姐打电话咨询,吴姐告诉她,目前卵子捐赠已在全世界范围内使用,没有任何风险,捐卵者既是奉献爱心,又能解决别人的生育难题,同时还能为捐卵者争取到最大利益补偿,从而实现双赢。吴姐还极力怂恿说:“林小姐,我实话告诉你,肖恩桥和钟月萍是我们的长期客户,他们根本不在乎买卵的钱,但一直苦于找不到合适对象。遇到你后,他们说可以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打动你,买你的卵子。如果你真想了解情况,不如你上门来看看吧。

二、

第二天,林琦便按吴姐提供的地址,来到了那家代孕公司。接待她的正是吴姐。“美女,欢迎你啊!”吴姐热情邀请林琦坐下,然后习惯性地从上到下把她仔细打量一番。接着,吴姐让林琦简单介绍了一下自己。

之后,吴姐满意地直点头:“难怪肖董夫妇一口选定非你莫属,像林小姐你这样的,又是大学生,漂亮、高挑,完全符合甚至超出了我们A级志愿者的标准!如果肖恩桥夫妇如愿以偿的话,我们还可以帮你争取到更多的补偿!”林琦琢磨:如果一次捐卵既可得到一份工作,又可拿到10万元报酬,何乐而不为呢?于是,她有点不好意思地问道:“捐卵……怎么操作?”“很简单,我们通过推算你的排卵期,给你服用促排卵的药物或注射促排卵的针剂,最后取出一些卵子,选择其中比较好的卵泡,再跟男方的精子结合,前后不到一个月时间。可以说,你完全是轻轻松松获得补偿费的!”吴姐眉飞色舞。

当林琦提出其中的安全性问题时,吴姐马上又说:“这点你绝对放心,在人身安全上,我们所有操作都在正规大医院进行手术;隐私安全上,你也不用担心,我们会对双方的资料绝对保密,绝不会让第三方知情。”林琦临走前,吴姐又苦口婆心劝道:“林小姐,我特别理解这些不孕夫妇的求卵心情,捐卵就像抽次血似的,又不让你同床,又不让你怀孕,对你没有任何损伤,你捐卵给他们,帮人一个小忙,自己得了大实惠,多好。”

十一期间,正在左右摇摆中的林琦,突然得知妈妈癌症转移,还需要再做化疗手术。经过整整一个星期的纠结后,林琦打电话向吴姐表示同意捐卵。随后,吴姐立即将林琦安排到武汉一家大医院进行体检,之后将肖恩桥夫妻叫来,三方一起签订了合同,各自保管一份。合同条款共有45条,分别对捐卵费用、捐卵方式、中介职责、中介报酬、三方责任及违约等情况进行了约定,为保证卵子质量,捐卵前,每天外出时间不超过4小时,且不得离开居住城市,每天21时前必须回到公司提供的居住地。

捐卵手术期间,作息时间须经需求方同意,否则视为违约。协议还约定:若最终因双方身体或其他非不可预测因素导致捐卵失败,捐卵者还有义务再次捐赠,直到成功为止……条约虽多,看上去似很正规,林琦安了心,在吴姐提供的捐卵协议上签了名。吴姐让林琦回家等通知,临走前,她还特别嘱咐林琦要多吃些高蛋白的食物,好好养养身体,争取一次过关。第二年元月,在吴姐和钟月萍的带领下,林琦来到医院进行体检。

钟月萍要求筛选的检查有30多项,林琦的检查结果一切正常。2月中旬,吴姐将林琦安排在别墅区内的一个单间里等待捐卵,与她同住在这里的,还有另外3个捐卵女子。随后,林琦被送到医院开始打针,由医生不定期监测卵泡情况,这一打就是半个月。直到医生经过B超发现卵子数量和大小都符合要求后,才决定安排取卵手术。

取卵手术要在36个小时内进行。虽然是半麻,虽然医生安慰她这只是小手术,但她仍紧张得直冒冷汗,当穿刺进卵巢时,她竟感到从里到外的疼痛。手术只持续了20分钟,但对于手术台上的林琦而言,却仿佛度过了一个世纪。这次,医生从林琦体内取出了5个卵泡。

走出医院时,林琦感到下腹有些胀痛,她扶着一根电线杆蹲了下来。随行的工作人员告诉她,这只是取卵手术后的正常反应,多休息几天就好了。数天后,吴姐遗憾地告诉林琦:由于肖恩桥精子质量不好,这次捐卵宣告失败。需要休息一个月后再重新做手术。

随后的3个多月时间,林琦又接连两次进行了取卵手术,竟然一次也没成功。按合同约定,捐卵不成功就拿不到酬金,想拿到钱,林琦就得继续捐下去,一次不行,再做下一次手术。林琦焦虑地问吴姐:“如果我这样不断被穿刺取卵的话,影响到我将来生育怎么办?”“哈哈,放心吧!小林,我们都做了三四年,没听说捐卵对身体有害的。别说你就是取三两次,就是取十次也没问题啊!

你知道我们女人体内的卵子有多少吗?起码每月都有啊,一生得有多少个啊!”听了吴姐的话,林琦又稍稍安下心。

4月,林琦被安排再次取卵,但这次依然没有让肖氏夫妻如愿以偿!做完这次取卵手术后,林琦腹痛更剧烈了,一连几天,她几乎直不起腰来。而且,她还发现自己的月经量变少了许多。为了互通信息,林琦加入了“捐卵志愿者”的QQ群,这一天,她正挂着QQ时,看见一个叫小丽的女孩在群里发了一条消息:“有没有谁取完卵后感觉到不舒服的啊?”小丽的消息立刻引发了千层浪。“有啊,我肚子疼了好一阵。”“我也疼,而且还有点水肿!”

大家这才惊奇地发现,原来这些症状不仅仅是自己的个体差异所致,林琦开始为自己的鲁莽后怕了。

7月,林琦发现自己连续两个月没来例假,连忙到医院做妇科检查,得到的是一个可怕的结果——“卵巢早衰”!“你那么年轻,怎么卵巢跟四五十岁的女人一样呢?要注意,像你这种情况,将来能不能生育都很难说呢!”原来,卵巢俗称女人的“青春宝”,一旦卵巢受损,不仅影响生育,而且使女人更容易衰老!

林琦没想到,捐卵把自己给毁了!她悄悄将自己的捐卵行为说给医生听了,请求帮助。医生很吃惊,跟她介绍说:“卵巢早衰是因为多次频繁接受排卵药物的原因,排卵药可以帮助那些因为月经不调无法排卵导致无法怀孕的女性怀孕生子,但是正常人若服用促排卵药或注射促排卵针剂,排卵突然增多,正常人体是很难承受这种变化的,从而还会引发其他并发症的出现,如卵巢囊肿、卵巢破裂、栓塞、电解质紊乱、卵巢过度刺激、早衰综合征等,以你现在的情况看,卵巢功能严重透支,你的‘青春宝’被损伤了!”

三、

痛定思痛,林琦决定中止捐卵合同,找吴姐赔偿自己的身体损失并治病。可吴姐却苦着脸道:“小林,我们也很倒霉啊,从来没遇上像你们这样难成功的!因捐卵没成功,除了第一笔定金和一些检查费之外,肖董夫妇再没给我们钱,我们哪有钱给你治病?你要做就继续做下去,不做我们也不想再勉强你了,撤销合同吧!另外,你要是想找麻烦,也不应该找我们中介啊!”

林琦于是去找钟月萍哭诉,钟月萍一听,也很震惊:“中介公司不是一直说捐卵无害健康吗?怎么会这样?”但在同情之余,钟月萍给算了一笔账:这半年来,他们已按合同规定向中介公司每月支付了房租1500元、营养费1500元以及多次检查费7000多元、四次手术6万元。

虽然手术未能成功,但他们的花费也已经远远超过10万了,他们也没想到,会连做4次捐卵都不成功。最后,钟月萍与丈夫商量后,给了林琦5万元补偿,向她表达4次配合手术的感谢。但他们觉得:多次捐卵如果有责任,应该在中介公司。虽然钟月萍答应给林琦一个高薪岗位的承诺依然有效,但要求她身体康复后再到公司上班。

林琦担心留在公司上班将有无穷无尽的麻烦,于是放弃了这份工作。接着,林琦又转回头向中介公司索赔。一向好脾气的吴姐立即变了脸,她不再给林琦提供住宿,她曾经用于捐卵期间暂住的房间,很快被安排进来一个新来的捐卵者。这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女孩,她那充满惊恐的眼神让林琦的心在滴血:还有多少个女孩在做和自己一样的傻事?难道还要让自己的悲剧在她们身上上演吗?

想到不知还会有多少无知姐妹前仆后继,林琦愤怒不已,为了不让更多的姐妹上当受骗,7月,林琦将代孕网的非法行为投诉到武汉市工商局洪山分局,含泪讲述了自己被骗捐卵的不幸经历,愤然曝出了在捐卵期间的所见所闻。

9月5日,由武汉市洪山区政府组织十多个部门联合执法,取缔并捣毁这家“民间卵子库”的经营链条,武汉“卵子黑市”因此被掀翻。这家代孕中介公司的“民间卵子库”两年内已招募了100多名捐卵者,最小的年仅19岁。公司通过网络招募捐卵者,由于他们鼓吹手术简单,对身体完全无害,一些年轻女性被高额的补偿金吸引,捐卵志愿者络绎不绝。

中介公司面对肖恩桥给出的50万元巨额报酬,结果在这桩大买卖面前,隐瞒了多次捐卵有害健康的情况,导致林琦的健康受损。

之后,林琦回老家养病,她盼望身体康复后再去找份合适的工作,忘却这场噩梦。

情感评论:

一位生殖专家指出:捐卵,尤其是短期内多次捐卵,无疑会对身体造成很大的伤害。而解决问题最好的办法是在政府部门的统一规划监督下建立卵子库,在国家政策法规的管理、疏导下进行规范,为那些无排卵能力的女性提供一条合法的途径,捐卵黑市就会自然消亡,才会少一些像林琦这样的捐卵悲剧。

建议「允许 30 岁以上未婚女性生育一胎」,如何看待这一建议?

每年两会都容易看到一些稀奇古怪,有悖常理的建议,今年也不例外,我们从两个方面来看看,如果这一建议通过实施,有什么好处,同时,会带来哪些不好的问题。

我们先看花亚伟的提案本身到底说了什么,看看全文,你会发现他的建议出发点看起来是为生育率考虑的,我提炼了一下他的提案内容有这几个:一是去年生育率继续下降,可能很快进入人口负增长;二是当下流产胎儿数量众多,比如他提到2019年,人工流产数达到了976.2万例,加上私立医院和地下诊所数量更多;三是大龄剩女想生孩子却找不到合适的对象;四是不孕不育率越来越高,从1997年的3.5%到2019年的16.4%。

于是他认为当前存在这样的问题,比如未婚生育得不到社会包容和政策保障,按照法律规定,未婚生育属于违法;然后引流产对妇女身体伤害大,还伤害无辜小生命;再就是未婚妇女生育权无法保障,根据法律未婚女性不能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等等等。

然后他就得出了应该允许年满30周岁女性生育一胎,享受合法生育产假和生育保险的权利这样的建议。当然还有为女性设置堕胎门槛,完善辅助生殖政策。

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我思想还比较传统,看到这样的建议的第一开始的感觉,就是充满恶意的提案。

允许30岁以上的女性生育一胎这样的建议,好处当然是有的,比如真正不想结婚的大龄单身女性,就想养个孩子,可以合理的通过辅助生殖进行生育,同时还能获得社会保障,产假生育险等等。

从保障这类女性的权利上确实在理。

但是,问题是有多少人真的有这种需求?对提高生育率有多大帮助呢?真能提高,提高多少呢?一个单身女性抚养一个孩子,难道比两个人抚养一个孩子更轻松?两个人抚养一个尚且有压力,单身抚养的经济压力不容忽视。

我觉得好处自然是有的,但是坏处,所带来的问题可能是这个社会无法承受的。

可能带来什么样的问题呢?比如:

第一,有男同胞就说了,凭什么要我为一个不是自己孩子的孩子,变相负担社会生育保险?

第二,也有女性在某乎讨论这个问题是表示,一旦这种建议获得通过,那么有钱人包养女性会不会变得合理了?一拖三可以变成一拖十,甚至一拖一百,私生子问题的社会道德约束立马失效。更甚一点,是不是也在挑战一夫一妻制呢?明面上是可以通过辅助生殖合法生育,但同时也给了婚外问题提供了便利,完全给了挑战传统道德,传统文化和传统风俗的空间,这样的问题,我们这个社会能承受吗?你愿意看到这样的情景发生吗?

第三,对女性就业也不友好,本来求职潜规则里,对已婚未育就充满歧视,一旦未婚生育,可能这类女性直接就失去了就业机会,尤其是私企的女性,更得不到保障。

最后,说一下我的看法。

花亚伟委员的建议,出发点是好的,考虑生育率,考虑单身女性生育权利。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这个建议充满了危害性。

而且建议出发点所提到的问题,也根本不是这个建议能解决的,因为那些问题的根源不在这里。

首先人口出生率低,以现在广大网友的认知能力,基本都知道根本上这是个经济问题,应该从经济角度去解决,年轻人现在生活压力大,工作压力大,经济压力大,不想结婚,无非就是不想背负婚后的家庭压力。

现在什么价格都高,房价高、油价高、生孩子成本高,教育成本更是高,只有工资是低的,这样的情况,你就说敢生孩吗?我们不妨想一想,真的是年轻人不想生孩子吗?我觉得不是,就是不敢,如果我们能够免费医疗,免费教育,我不认为年轻人不想生孩子。

其实从双减政策的严格推行,说明国家已经在着手解决教育成本高的问题了。房子定位也反复明确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只要不炒房,凭刚需买房,房价怎么可能大涨?说明国家也在解决高房价问题。从去年的各种大动作,大家应该有感觉,国家在清扫影响生育率的问题了。

所以,花亚伟的建议,就是个借着人口问题,在挑战社会传统观念。看似要保障一部分女性的生育权,实则是跑偏了,所带来的问题,可能对社会非常有害。

当然了,花亚伟的建议不止这一点,比如设置门槛减少堕胎,完善辅助生殖政策,这两个还是值得认可的。

医美套路贷属于诈骗吗

医美套路贷属于诈骗吗

医美套路贷属于诈骗吗,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而医美也成为了少男少女们追逐美丽路上的一条捷径,消费群体越来越低龄化,而且不少年轻人还会选择贷款整容。以下医美套路贷属于诈骗吗?

医美套路贷属于诈骗吗1

“套路贷”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借款本金和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套路贷,是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概括性称谓。

《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1、“套路贷”,是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概括性称谓。

“套路贷”犯罪的基本特征

一是制造民间借贷假象。被告人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招揽生意,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

二是制造银行流水痕迹,刻意造成被害人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是单方面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并要求被害人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被害人无力支付的情况下,被告人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被害人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五是软硬兼施“索债”,或者提起虚假诉讼,通过胜诉判决实现侵占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财产的目的。

医美套路贷属于诈骗吗2

“美容贷”:是套路还是诈骗?

近日,有位自媒体编辑称,花7000元买来了一位兼职美容顾问大三学生的采访视频。视频爆料,有些大学生想整容变美,却囊中羞涩,许多人便会在顾问的介绍下办理贷款。若还不上还可以求助“万能学姐”,捐卵、或者出商务挣钱……

此美容顾问说的正是“美容贷”,作为消费贷款中的一类,美容贷是为了满足那些有美容意愿却缺少资金的爱美人士的需求。但一些贷款平台却在操作上存在漏洞,为贷款中介提供了骗贷机会。

咨询十分钟,两千变八万

半个月前,杨艺从济南市历下区一家美容整形机构做了鼻综合手术和下巴填充手术。如今,一气儿做完两项手术的她尚未恢复,却已经在为欠下的“美容贷”犯愁了。

原本只想“体验一下高鼻梁,打针玻尿酸”,然而在美容顾问的不断建议下,杨艺的套餐服务不断升级,从两千多一针的玻尿酸升级到8万多元的整形手术。这之前,杨艺在网上搜索“济南市整形医院”,在各种网站信息广告的“轰炸”下,她来到自己做手术的这家整形医院。面诊后,接待杨艺的整形顾问极力游说她进行手术,并给她做了一个详尽的整形方案,其中包括鼻综合手术和下巴填充手术两项,总费用是8、3万元。

杨艺表示自己无力承担高昂的整形费用,整形顾问立马为她推荐了“超低手续费”的“美容贷”。在一名贷款专员的指示下,杨艺提供了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支付宝芝麻信用分、住址、工作以及紧急联系人的电话,并在整形机构的门前拿着身份证照了一张相。很快,贷款手续通过,两年贷款共计5万元。这笔钱杨艺并未经手,被直接打到了整形机构账上。

待杨艺反应过来,她发现所谓的分期付款就是一家网络贷款平台推出的“美容贷”服务,年利率超过10%。现在,她不得不面临每个月高昂的还款金额。

与杨艺相比,严芳则彻底经历了一场诈骗。55岁的严芳急需5万元,就找到一家中介公司,准备用贷款的方式。

“中介告诉我,可以办理美容贷,这种贷款不用还钱,我还可以得一笔现金,但要在整形美容院做整容项目。同时,贷款成功后,中介人员需要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严芳说,她信以为真,就在该中介公司填了一张个人信息表格,包括身份证信息、住址、单位信息、收入信息、家庭信息等。“中介让我除了身份证信息是真的,其他都填假的,反正钱都不用还。到时候如果有人来找还钱,这地址是假的,那也找不到人!”

次日,严芳从中介公司拿到了4、9万元现金。“这个钱还没有捂热,中介就收取了我1、8万元中介费。”严芳说,贷款5万元,结果自己只拿到了3、1万,剩下的钱都被整形医院收了。

现在,严芳不仅整形失败,还被贷款机构天天催着还款。

“美容贷”沦为“骗贷陷阱”?

像严芳这样遭遇贷款骗局的,全国皆有案例,非法“美容贷”正在全国范围内上演一场“骗贷狂欢”。

据媒体报道,福建傅女士在福州一家美容院做了玻尿酸和苹果肌两个美容项目,合计费用29800元,贷款可以拿到500元的返利。然而,中介与美容院合伙,用傅女士贷款时的身份信息、电话和银行卡号,进行二次贷款,傅女士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莫名背上了6万元的债务。

美容院堂而皇之将“免费美容还有钱拿”作为噱头,将消费者骗进美容院实施诈骗。部分贷款中介与美容机构勾结在一起,利用信誉良好的消费者,疯狂地从贷款平台套取资金。没钱没关系,可以贷款。担心被骗不要紧,先做个信用额度测试,在一些地方,甚至演变成“传销模式”,被骗者再去欺骗身边的亲朋好友申请美容贷款,从中抽成挽回自己的损失。

贷款中介以及美容机构赚得盆满钵满,贷款人以及贷款平台则陷入窘境:因为美容院拿到了用户的身份信息、电话号码及银行卡号,于是和贷款中介合作背地里贷款,用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莫名背上数万贷款,一方还不上贷款,征信受影响;另一方贷款收不回,不堪重负。

如今的医美市场已成为犯罪分子的掘金之地。记者百度“美容贷”或“医美分期”,各类平台令人眼花缭乱,甚至一些互联网金融大公司也涉及该项业务。

在济南多家美容院的前台,能够看到多个贷款平台的二维码。记者咨询了其中一家医院,服务人员告诉记者,该院医美分期选择多达十几种,包括零首付、零利息、还有最长可贷24个月的等,可以根据客户需要进行组合搭配。但询问每个贷款机构的具体信息,服务人员却说不出来。

名目繁多的互联网金融平台与迅速壮大的医美行业,养肥了一批“美容贷中介”。知情人士透露,中介和美容机构间的合作体现在贷来款项的分成上,中介最高能够拿到贷款额60%的提成,而顾客能够拿到的钱最高为贷款金额的20%-30%,最少的只拿到500元。在这样的“里应外合”之下,贷款中介获得大部分的佣金,而美容机构既获得了客源,又能拿到业务分成,消费者不仅欠下“一屁股债”,还有可能因为违约影响到自己的征信。

学生成“美容贷”主力军

“双十一”来临之际,众多整形医院纷纷加大了广告力度,有的商家打出“双十一,变美,巨底巨划算”的口号推销正品玻尿酸只需111元,更有商家推出11、11元皮肤管理项目任性做活动。记者暗访过程中发现,此类广告皆为营销手段。

在某美容整形医院,记者见到了“孙主任”,孙主任表示记者眼睛基础太差,必须做切开式的双眼皮,广告上的便宜价格只是“埋线”。随后医生又拿一根小牙签在眼皮上比划,说眼睛眼睑下垂很严重,如果要做双眼皮的'话必须做眼皮提肌、开眼角、上眼睑去脂肪好几项,总称为眼综合手术。

最后制定的手术方案需要10000多元,孙主任主动提醒记者,医院可以办理分期,零利息,先交一部分钱剩下的钱分期支付。“这也算是我们的节日福利了,没有利息你还能减轻压力,干嘛要一次性付清呢。”

“零利息,分期支付”的诱惑力确实很大,面对涉世未深、社会经验不足的学生,对种种骗局缺乏必要的甄别和防范能力,加之爱美心切、消费观念不成熟,缺乏基本金融常识,一些不法中介与美容机构联合即可轻易骗贷。

在记者走访的几家整形医院,发现不管做什么项目的整形,做多少钱的整形都可以分期,并且有多家分期公司可供选择。记者发现,办理整容分期的人很多,一般分期多的项目有脂肪填充、鼻综合、吸脂,还有隆胸等数额比较大的项目,其中办理人群以学生居多。

“网贷平台所谓的0抵押0担保低利息,实际上风险很大、贷款利率很高、还贷要求苛刻。这就需要中介通过与美容机构合作,采取非常规手段将没有还贷能力的消费者忽悠进来,学生们由于涉世未深,往往就会成为目标,被诱导提前消费、超额消费。”业内人士表示。

在记者的追问下,一位整形顾问表示,他们不担心有顾客“欠贷”的问题,“我们有追债,如果不还钱就会联系你的家人朋友,对名声很不好,所以千万不要拖欠。要是时间长了不还钱,你的征信还会受损。”

针对美容贷,网上有专家给出建议,一定要理性消费,不要被五花八门的噱头所蒙骗。一些商家先给出低廉的价格诱惑人,再花言巧语留住顾客,让顾客上了当都不知道。另外,法律不保护超过36%的年利率,如果借款人遭遇了非法高息美容贷,可向法院提出诉讼。“如果想要贷款可以选择去银行走正规的途径,当然也要考虑清楚自己的偿还能力。”法律人士提醒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要盲目消费,更不要随意预支自己不能支付的金钱,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医美套路贷属于诈骗吗3

套路贷是否一定构成诈骗罪?

近年来,伴随着互联网科技的发展,各种新型的方式也层出不穷,而“套路贷”就是其中一种。套路贷是近年舆论关注的焦点,与自杀、诈骗、大学生等敏感词汇相伴随。

为了将民间借贷和套路贷的案件区分开来,从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18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通知》【法[2018]215号】,而后于2019年4月,两高两部发布了《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从而指导套路贷案件的审理和认定。

根据司法定义,“套路贷”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为名,诱使或者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者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隐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且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取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违法犯罪活动的概括性称谓。

案例一

2018年11月23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套路贷”案件首起无期徒刑判决。当日,二中院集中公开开庭宣判了两起“套路贷”系列诈骗案,黄某,谢某,张某3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余22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两年三个月至十三年不等刑期。

案例二

2018年9月26日,全国首例开庭审理的“套路贷”案件在虹桥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穆某等人打着“小额贷款公司”名义招揽生意,以无抵押、利息低为诱饵,诱骗或者强迫借款人陷入借款圈套,通过精心设计的“套路”手段,让借款人借款5万元,不到一个月时间,赔进去一套房屋。为了索债,他们使用暴力、威胁,实施抢劫、敲诈勒索等手段,非法占有他人的财物,涉案金额高达2300余万元。主犯穆某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24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上述案例总结

通过上述两起典型案例我们知道“套路贷”的特征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1、制造民间借贷假象;2、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虚假给付事实;3、恶意垒高借款金额;4、故意制造违约或者肆意认定违约。

笔者于19年7月11日有幸聆听了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关于“余则清等人关于套路贷案件”的审理过程,深知在司法实践中检察院以及法院对于此类的犯罪采取从严的处罚模式,同时对于司法解释采取的是扩大甚至是内推解释,即只要行为人涉嫌“套路贷”亦或者是“类似于套路贷”的行为,也无须行为人是否真的存在故意制造违约或者肆意认定违约,只要是造成了相应的严重后果或者说被害人的财产造成了损失,则构成诈骗罪的可能性就极大,也不论行为人在处分财产的时候是否是真的基于“错误认识”。司法机关在办理此类案件的过程中过分追求实质正义和结果正义,而忽略了法律的应然规定。

“套路贷”是否一定构成诈骗罪?

如何解决上述问题?

正如我们前面所说,“套路贷”本身并不是某项具体的罪名,而是指行为人通过民间借贷的名义和相关手段的行为,使得相对人被“套路”。但是“套路贷”作为无抵押贷、校园贷、车贷、房贷、裸等多种借贷行为的总称,不可一概而论。

作为律师和法律人,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不同的贷款模式之下,“套路贷”可能构成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也有可能因高利放贷行为被定性为民事欺诈、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在当事人具备完全的处分能力、处分意识的情形之下,还可能构成仅仅不受法律保护但是行为人履行依然有效的民事行为。

因而,对于每一种被定性为“套路贷”的民间借贷,是否构成犯罪需要结合具体的借贷模式、借贷行为和法律规定结合进行分析。

高利贷”和“套路贷”二者之间的界限并不是十分泾渭分明的,二者的主要区别,以及定义罪与非罪的主要区别就在于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高利贷”本身不构成犯罪,但是受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按照相关的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借款人超过年利率36%部分利息,法律不予以保障。

同时,如果在“套路贷”的借款合同之中,如果具备可撤销合同的事由,则为可撤销或者自始无效的合同。

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下列合同之中,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志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所以,对于“套路贷”的案件中,行为人不足以构成诈骗罪的过程之中,借款人可以通过撤销合同的方式,不再履行“高利贷”“以贷养贷”而产生的高额利息的合同义务。

此外,《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如果涉案的“套路贷”合同有符合上述情形的事由,则合同自始、当然无效,借款人不需要履行合同。

套路之后行为人的取财行为该如何定性?

笔者认为,此类被定性为“套路贷”的民间借贷行为,涉案人员可能被控犯罪的核心是相关追债行为有无违法性问题。即放高利贷本身不构成犯罪,但是在借款人因为高利借贷的合同拖欠债务时,涉案公司及涉案人员是否存在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性滋事等违法行为。

以“裸”为例,“裸”是行为类型极其特殊的“套路贷”,在借款人(以女性为主)不能还款时,如果行为人以其掌握的图片、视频等作为威胁、要挟,则追债行为极可能被定性为敲诈勒索罪。但就“裸”本身而言,其违背公序良俗,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触及到强制猥亵、侮辱罪。

对于所有类型的“套路贷”,若涉案人员存在非法拘禁等追债行为,则追债行为可能构成其它犯罪。但就“套路贷”本身而言,其实不一定就绝对构成犯罪,民事法律关系中的一个重要的原则就是“意思自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中,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若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综上所述,我们知道套路贷过程中,借款人所借的本金是需要偿还的,合法的利息也是需要保护的。我们不能因为别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就不保护合法的法益,即借款人不能因为别人的犯罪而获得非法的利益。

法律具有谦抑性,刑法的任务一方面是打击犯罪,另一方面应当是保护合法权益,而根据新时代背景之下保护合法权益应当是其最为重要的一个目的。诚然,“套路贷”的社会危害性是不言自明的,但是法律也不应当突破罪刑相适应的原则,如果肆意定罪,这样的恶性循环将会使得法治文明的大厦于倾倒之间。

有哪些在宣传中被抹去身影的“女性力量”?

女性无需华丽的盛装寻找人来捐卵建一个这样网站,因为她们自有不竭的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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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不应是插在花瓶里供人观赏的娇弱花朵,而是蔓延在草原上随风起舞的野蛮生长的野草”。女性力量的诠释,在于用实力打破世俗的刻板认知,用自我诠释生命的多样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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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 游客 2022-08-23 · 回复该评论
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志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所以,对于“套路贷”的案件中,行为人不足以构成诈骗罪的过程之中,借

访客 游客 2022-08-23 · 回复该评论
序良俗,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触及到强制猥亵、侮辱罪。 对于所有类型的“套路贷”,若涉案人员存在非法拘禁等追债行为,则追债行为可能构成其它犯罪。但就“套路贷”本身而言,其实不一定就绝对构成犯罪,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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